10月24日,記者從云南省公安廳獲悉,昆明警方近日破獲一起跨區(qū)域、跨國境的特大妨礙信用卡管理案件,依法逮捕18名犯罪嫌疑人,繳獲涉案銀行卡60余張、U盾24個、手機卡43張、手機21部,查證犯罪團伙購買的公民信息200余條及購買、轉(zhuǎn)賣的銀行卡500余張,涉案金額達1.5億元。
今年3月,昆明市嵩明縣公安局在偵辦一起涉毒案件時,發(fā)現(xiàn)非法購銷銀行卡的犯罪線索。隨即成立專班,組織精干警力開展工作。經(jīng)查,在2019年至2020年間,以姜某、顏某孟、廖某貴、廖某云4人為主的犯罪團伙為謀取非法利益,通過微信、QQ等網(wǎng)絡社交平臺組建多級代理,先后在云南、陜西、浙江、山西等多個省市廣泛發(fā)展下線,通過下線人員向在校學生、城市務工人員購買公民個人信息。
隨后,該團伙利用購買的他人信息大肆開立賬戶辦理銀行卡,并通過廣東、福建、云南等地的5條物流通道輾轉(zhuǎn)偷運出境,用于洗錢、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較完整的跨區(qū)域、跨國境的違法犯罪網(wǎng)絡,資金鏈、參與人員涉及境內(nèi)11個省市及境外多個國家。
目前,嵩明警方已基本查明該團伙非法販賣信用卡及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的犯罪事實,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