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全額罰息,是指持卡人當月沒有全額還款,銀行將對全部透支款項從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收取每日利息,直到本息全部還清。信用卡全額罰息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有關部門應深刻分析原因并采取多舉措予以治理。
【案情】
王某于2007年5月17日在中國民生銀行西安分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截至2012年7月26日,他在銀行透支178000余元,逾期1607天未還欠款,將近4年零5個月。王某說,他還先后在工商、交通、招商、中信4家銀行辦理了另外4張信用卡,而且都有長時間逾期不還欠款的情況。通過五家銀行提供的消費記錄來看,截至2012年8月,王某分別拖欠民生銀行17.8萬元,中信銀行13.2萬元,工商銀行6.1萬元,招商銀行5.3萬元,交通銀行1.8萬元,共計44萬余元。然而,在這44萬元當中,王某實際刷卡消費和取現的部分只有11.5萬元,其余的三十余萬元都是4年逾期未還欠款而產生的利息和滯納金。
【爭議】
王某透支11萬元5年后要還44萬元的事件,再次引發(fā)市民對信用卡全額罰息的質疑。此次事件不僅讓我們思考:何為信用卡全額罰息?是否合法合理?原因何在?應采取何種舉措?
【評析】
信用卡全額罰息,是指持卡人當月沒有全額還款,銀行將對全部透支款項從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收取每日利息,直到本息全部還清。
銀行對信用卡實行“全額罰息”,筆者認為不合法不合理。
第一,該做法明顯違反了《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的當事人地位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合同法》第三條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第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規(guī)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銀行利用自己在交易中優(yōu)勢地位對信用卡的欠款實行“全額罰息”,是一種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交易的相對方不合理行為。該行為既侵害了用戶的平等權,又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該做法明顯違反了《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對等、公平交易原則?!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條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合同法》第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三,信用卡“全額罰息”是一條不折不扣的霸王條款。信用卡“全額罰息”實質上就是加重消費者違約責任,其完全符合《合同違法行為監(jiān)督處理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加重消費者下列責任:(一)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數額或者合理數額”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的規(guī)定情形,構成霸王條款而應被認定無效。
當前的銀行業(yè)除了這種不合理“全額罰息”制度,還存在一些不合理不透明的亂收費現象,特別是在2003年《商業(yè)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以來,這種亂收費制度不是受到約束而減少,反而越來越多,究其原因主要有:1、《價格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執(zhí)行不到位;2、相關的政府監(jiān)管機構和消協(xié)的監(jiān)管工作不到位,此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違法成本低。
對此,筆者建議,相關監(jiān)管機構應盡快治理“信用卡全額罰息”:
一方面,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jiān)會等銀行業(yè)管理機構應立即采取監(jiān)督措施對信用卡“全額罰息”現象進行整頓。上述機構可以通過清理、制定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禁止“全額罰息”,還可以強制所有的商業(yè)銀行使用部分計息的信用卡合同范文。作為營利的經濟實體,商業(yè)銀行在沒有法律等外部強制力的條件下,僅僅依靠其內部自律或改進,是不現實的。我們就必須加強執(zhí)法部門的執(zhí)法力度,切實做到執(zhí)法必嚴;必須加強立法工作,必須積極彌補相關的法律空白,強化法律的可操作性,加重其法律責任和違法成本。
另一方面,加強監(jiān)督工作。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的消協(xié)應當對諸如此類的霸王條款一經發(fā)現,就及時向有關監(jiān)管部門建議對其進行修改和取締。同時,我們還可以仿照英美法國家的判例制度,在霸王條款認定和處罰上建立判例制度:只要某霸王條款被國家的司法或行政機關認定和處罰,就形成先例效力,以后發(fā)現的相同或類似條款可以根據遵守先例的原則直接宣告被無效并進行處罰。
總之,信用卡全額罰息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有關部門應深刻分析原因并采取多舉措予以治理。
淺談信用卡全額罰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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