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資格
1、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包括各類標準卡、主題卡、聯(lián)名卡、公務卡以及MORE 卡,特別說明的卡種除外,下稱"指定信用卡")的持卡人(下稱"持卡人")均可參加交通銀行信用卡積分累積計劃。其中,附屬卡持卡人的積分合并計入其主卡賬戶。
2、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交通銀行保留取消其參加本積分獎勵計劃資格的權利:
(1)所持指定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卡片未激活或已注銷、卡片過期且未續(xù)卡,或者賬戶狀態(tài)不正常;
(2)持卡人違反適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領用合約、本條款及細則,以及交通銀行的其他相關規(guī)定;
(3)交通銀行獨立判斷認為,持卡人使用指定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實施無實質經濟內容的虛假交易)騙取積分。
二、積分有效期限
交通銀行信用卡(除如下特別注明的信用卡之外)從2010年1月31日后消費產生的積分有效期固定為24個月,積分將逐月過期,過期日為每個自然月月底。如持卡人在2010年3 月1日至3月31日獲得的積分將在2012年3月31日過期;以此類推,2010年4月、5月、 6月……產生的積分,將在2012年4月月底、5月月底、6月月底……過期。積分逾期不使用,將被取消。最近三個月積分到期日將會顯示于持卡人每月的賬單上。
交通銀行沃爾瑪信用卡的積分有效期為12個月,積分將逐月過期,過期日為每個自然月月底。
交通銀行東方航空信用卡、交通銀行亞洲萬里通卡、交通銀行樂購TESCO信用卡的信用卡積分自動轉化為聯(lián)名方積分,具體轉換形式以交通銀行信用卡網站各聯(lián)名卡產品公布為準。
三、積分累積規(guī)則
1、使用交通銀行信用卡簽賬消費,每消費人民幣1元累積1分,每消費1美元累積7分(特定類型的交易和特定商戶類別的簽賬消費不可獲得積分,詳見以下第2條)。
2、下列項目不予計算積分:
(1)適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領用合約規(guī)定的各項利息和手續(xù)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費、取現(xiàn)交易手續(xù)費、透支利息、滯納金、超限費,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費等。
(2)轉賬交易、取現(xiàn)交易、部分網上交易*。(*2012年1月1日起,網上美元消費、交通銀行積分樂園club.bankcomm.com現(xiàn)金部分消費可累積積分。網上美元消費是指交易代碼為網上消費且通過VISA或Mastercard線路交易的消費。)
(3)特定類別的簽賬消費,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汽車銷售;批發(fā)類交易;醫(yī)院;初級和高等學校;大學、學院、專業(yè)學校;慈善和社會服務、非贏利事業(yè);罰款;保釋金和債券;納稅;政府服務;使領館收費;政府貸款;以及下表*中所列特定商戶類別的簽賬消費。(*新增商戶類別代碼0763,并自2014年6月10日起實施。)
四、積分的查詢
持卡人可以通過以下五種方式獲知積分累積情況:
1、每月信用卡賬單上將顯示截止賬單日已完成清算的消費交易而累積的積分總額及近三個月即將到期的積分。
2、登錄積分樂園club.bankcomm.com查詢積分總額。
3、登錄交通銀行信用卡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查詢積分。
4、編輯短信"cc積分#卡號末4位"至95559,可查詢截止發(fā)送短信時指定卡片的可用積分,及最近一次即將到期的積分。
5、撥打交通銀行信用卡客服熱線通過人工服務或電話銀行查詢積分。
6、微信關注官方微信服務號"交通銀行信用卡"查詢積分。
五、積分使用規(guī)則說明
1、積分使用申請僅限指定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請使用,交通銀行將即時從持卡人積分賬戶中扣減相應積分。
2、各項積分使用方式或項目(包含積分樂園、航空里程、積分抵現(xiàn)金或其他)、使用標準、使用規(guī)則均以當時積分樂園和信用卡網站公布的各項目條款為準,包括但不限于:
(1)積分樂園相關規(guī)則請登錄club.bankcomm.com進入"幫助中心"查詢。
(2)航空里程規(guī)則請登錄交通銀行信用卡官網"積分獎賞"-"航空里程"-《"遨享天地"飛行里程計劃條款及細則》查詢。
(3)其他積分使用形式或活動,以其所屬的細則為準。
(4)聯(lián)名卡專屬禮品兌換規(guī)則以交通銀行信用卡網站中各聯(lián)名卡產品公布內容為準。
3、同一主卡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以申請合并,聯(lián)名卡專屬計劃信用卡除外。多張信用卡積分合并可通過積分樂園或客服熱線進行受理。
4、持卡人積分賬戶必須存有足夠的積分,并獲交通銀行接受其使用申請后方可使用。如果積分不足,使用申請將自動被取消。
5、所有積分使用申請不論以任何途徑提交到交通銀行,一經交通銀行接受,即不可取消或更改,所需積分將從指定信用卡積分賬戶中扣除,積分的更新將顯示在下一期賬單上。
6、積分累積或兌換若涉及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所有已累積的積分和兌換的禮品、刷卡金或飛行里程數(shù)均可能被交通銀行取消,交通銀行亦保留對持卡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六、積分使用后的產品質量和配送
持卡人不論以任何途徑進行積分使用,交通銀行不是積分使用后獲得產品或服務的提供商和配送服務者,相關產品質量責任和配送服務由商戶、聯(lián)名方或相關產品提供者負責,具體規(guī)則亦可參考各使用途徑的相關規(guī)則。
七、修改及終止
交通銀行修改本獎勵計劃規(guī)則,應通過官方網站或其他相關渠道公告的方式事先通知持卡人,并于公告期滿后生效,敬請持卡人留意。
編輯推薦:交行信用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