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jù)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yè)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fā)放的一次性獎金。那么,對于全年一次性含稅獎金來說,全年一次性含稅獎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什么呢?
相關政策——國稅發(fā)[2005]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全年一次性含稅獎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一):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高于3500元時,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shù)。(全年一次性獎金÷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尋找稅率。
全年一次性含稅獎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二):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低于3500元時,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一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shù)。〔年終獎-(3500-月工資)〕÷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尋找稅率。
例如:張先生2016年1月取得工資薪金4000元,該月同時取得全年一次性含稅獎金30000元,張先生2016年1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
當月的工資薪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000-3500)×3%=15元。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
30000÷12=25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為105。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30000×10%-105=2895元。
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2895+15=2910元。
希望小編以上的總結能幫助對“全年一次性含稅獎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不了解的蛙友們。更多相關信息,請實時關注卡寶寶網。網站匯聚了海量資訊,歡迎您的分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