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高度普及的時代,各金融機構競爭,為推銷信用卡,紛紛對新會員推出豐厚禮物,或是刷卡數(shù)次可獲積分回贈或年費優(yōu)待等,吸引人們申請信用卡。而額度限制又給的越來越高,有時甚至一張卡額度便達到月收入的幾倍至十幾倍。由于刷卡購物可在數(shù)十日后繳款,并可以利息為代價延后繳款或分期付款,使得沒有積蓄的“月光族”或學生等超額消費,導致出現(xiàn)“刷卡風暴”,紛紛欠高額卡債并無法按時付清,只得長期背負卡債。
2006年,臺灣有70萬人淪為卡奴,平均欠款數(shù)100萬新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