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信用卡違約金是什么
交通銀行將在2017年1月1日期,廢除信用卡滯納金,新增信用卡違約金的收費項目。規(guī)定持卡人未能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錢償還本期信用卡的最低還款額度,則要向其收取一定的信用卡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若持卡人未能在當期賬單周期記載的到期還款日前償還最低還款額的,則視為持卡人違約,銀行有權(quán)根據(jù)下列標準按賬單周期向持卡人收取違約金。
交通銀行信用卡違約金如何收取
因央行規(guī)定,信用卡的違約金收費標準,各家銀行可自行協(xié)議約定,因此擁有了極大的自主權(quán)。但信用卡的違約金改為一次性收取,不按月復利。收費標準如下:
(1)人民幣貸記卡: 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每筆最低人民幣10元。
(2)雙幣貸記卡、美元貸記卡: 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每筆最低人民幣10元或1美元。
其實,本質(zhì)上來講,違約金和滯納金是一樣的,都是為了約束持卡人理性消費,按時還款。但取消了按月復利改為一次性收取,則避免了持卡人長時間不還款造成的利息積增,負債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