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費者反映,稱其在注銷某銀行信用卡時遭遇了霸王條款?!氨敬蛩沅N卡卻被告知兩年之內都不行,否則將要收取350元的禮品費!”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據了解,消費者張女士年前在常州某銀行申辦了一張普通信用卡,當時該行的工作人員宣稱“三個月內刷滿一萬積分就可換取禮品”。張女士坦言,自己申辦該銀行信用卡的意圖就是為了兌換禮品。開卡后,張女士按照該行工作人員介紹的信用卡消費積分換禮政策,在規(guī)定時間內刷卡消費達人民幣1萬元以上,即獲得1萬積分,并使用這些積分如愿獲得一套鍋具。
事情并不像張女士想象中的那么簡單。拿到禮品后的張女士打算銷卡,卻遭到該銀行的阻攔?!霸撱y行信用卡中心表示,這張信用卡必須使用兩年以上。想要銷卡也可以,必須支付350元禮品費。但業(yè)務員在辦卡時并未告知有使用滿兩年的附加條件?!?br />
無奈之下,張女士向銀行提出,信用卡不要了,并將禮品退換給銀行,卻同樣遭到銀行拒絕。
對此,張女士表示很氣憤,“銀行在辦卡時甜言蜜語,銷卡時又百般刁難。更何況我也沒白拿,都是拿‘真金白銀’的積分換來的,銀行不讓銷卡就是霸王條款?!?
卡寶寶小編提示大家:申請信用卡之前要看清楚申請條款再遞交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