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信用卡、會員卡、超市卡……各個商家都開始了火熱的積分兌換活動。本應是其樂融融的年終回饋,可消費者卻樂不起來:一年到頭“血拼”積累下來的積分,往往只能兌換擦桌布、水杯之類可有可無的東西,宣傳上可以兌換的手機、平板電腦,都是用來看看的。
辦卡容易實惠難得
“刷卡消費就是沖著積分和禮品去的!”消費者王欣的話道出了許多持卡消費者的心聲。她擁有不同銀行的5張信用卡,哪家銀行的卡刷卡消費積分高、禮品好就刷哪張。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李牧是招行信用卡的老客戶了,由于招行的積分沒有有效期,他幾年來一直沒兌換過。今年,消費金額滿10萬元了,卡內有了5000多的積分,想想該能換點好東西了??傻骄W上一看,5000積分檔只能換些枕頭、保鮮盒、溫度計之類的小物件。家里不缺,換來有何意義?而他看中的一款iPad鍵盤套,市價幾百元,竟然需23800分,也就是說至少要消費47.6萬元才行。“這些東西一二年前根本要不了那么多積分?!崩钅猎捳Z中飽含著不滿與無奈。
記者在網上查閱了多家銀行的積分兌換物品表,情況類似。消費者真正能拿到的都是些不值錢的小物件,至于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禮品,動輒需要幾十萬、上百萬元的消費,一般消費者根本兌換不到。
“用積分直接兌換禮品沒意思,還不如累積到南航里程中,出去玩時還可以用得著?!鼻嗲嘣谒⒖〒Q禮上選擇了相對實惠的路線。比起普通的信用卡,眼下與航空公司合作的聯名信用卡更為走俏。
不過,記者發(fā)現,拿積分換航空里程,中間的限制也不少。據了解,各家銀行積分兌換航空里程的比例一般在14∶1至20∶1之間。以農行的航空聯名卡為例子,每20積分方可兌換1個里程,但該行信用卡客服人員卻告訴記者,實際兌換卻并不按里程而是按兩地地面距離的公里數兌換積分,也就是說,所需積分遠超過20分/里程。
此外,不少已有過兌換申請經驗的“刷卡族”表示,以積分兌換里程往往無法換到理想的航班,尤其是到了年底,一些熱門航線機票根本無法以積分換取。
積分累計有“潛規(guī)則”
面對“積分換禮”的條條框框,多數消費者不僅不能享受到真正實惠,還在不知不覺中成了“月光族”。
記者在交通銀行信用卡積分兌換網站看到,8300消費積分,僅可兌換一個ABS收納盒;而在招商銀行“信用卡積分計劃”頁面,記者查詢,僅7100積分便可兌換愛仕達(水壺+湯鍋+炒鍋)廚具三件套。不過,“積分達人”告訴記者,這并不一定意味著后者的“性價比”更高。
事實上,不同銀行對信用卡消費積分的比例各不相同。據了解,絕大多數銀行,如工、農、中、建、交行等規(guī)定,消費一元錢即積1分的有效積分,而招行的積分比例為,單筆消費滿20元或2美元積一分。按照這個比例,交行信用卡消費8300元就可直接兌換收納盒,而招行的廚具三件套實際需要的消費金額則是142000元。
“陷阱”還不止如此。白領小王是個網購控,平時工作忙沒時間逛街,她的衣服、背包等日常用品幾乎都靠網購解決,平均每個月在淘寶的購物支出都能達到兩、三千元。“辛辛苦苦攢了一年,但積分只漲了幾百點,根本換不到什么禮品。”仔細一看才發(fā)現,網購根本不算積分。
據了解,刷卡不計積分的項目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就是使用信用卡本身產生的費用,這包括預借現金、銀行卡費用及其他各類依信用卡章程收取的費用如滯納金、超限費等;第二類是低扣率或零扣率的商戶消費,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汽車銷售、批發(fā)類交易、公立醫(yī)院、公立學校、政府服務、慈善和公共事業(yè)等;第三類則是銀行規(guī)定的其他不計積分的消費,這類多半由銀行自行制定規(guī)則。
日前,央行已發(fā)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切實做好銀行卡刷卡手續(xù)費標準調整實施工作的通知》,新的銀行卡刷卡消費手續(xù)費方案將于2013年2月25日起執(zhí)行。據悉,刷卡手續(xù)費收入本是一些商業(yè)銀行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費用的下調將直接沖擊銀行的信用卡業(yè)務盈利水平。此次調整后,銀行的營銷活動和積分禮品方面恐怕會進一步“縮水”。
理性消費莫入怪圈
雖然消費者對于會員卡的相關活動越來越不“買賬”,但各大商家的熱情還是絲毫不減,辦理會員卡的門檻也越來越低。以前,很多商家都要求顧客一次性購買一定數額以上的物品才有資格辦理會員卡,而如今不少商家給顧客辦理會員卡的要求已變成“只要進店消費即可辦理”,有的商家甚至只需填寫一份個人信息表就可辦理會員卡。
家庭理財顧問孫娜表示,商家通過“消費換積分、積分再換禮物”來刺激消費無可厚非。辦理會員卡的門檻越來越低,商家擁有的會員越來越多,雖然兌換到每位顧客手上的禮品價值不大,但所有會員兌換的禮品總值對商家來說已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從這個角度上來說,商家與其把禮品總價值分攤到數目眾多的每位會員手上,不如相應提高會員卡辦理門檻或積分兌換門檻。在同等禮品總價值的情況下,能進行積分兌換的會員少一些,每份禮品的價值也能相應地大一些。此外,商家設置積分規(guī)則時也應從顧客角度出發(fā),顧客群中積分較集中區(qū)間的禮品應進行重點設置,禮品的設置也應注重實用性。
不過,孫娜認為值得提醒的是,消費者應對“積分換禮品”這一情況有清醒的認識,把換得的禮品當做“額外的收獲”來看待,不要為了能積累更多的積分而盲目消費,落入了為積分而消費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