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信用卡、會員卡、超市卡……各個商家都開始了火熱的積分兌換活動。本應是其樂融融的年終回饋,可消費者卻樂不起來:一年到頭“血拼”積累下來的積分,往往只能兌換擦桌布、水杯之類可有可無的東西,宣傳上可以兌換的手機、平板電腦,都是用來看看的。
辦卡容易實惠難得
“刷卡消費就是沖著積分和禮品去的!”消費者王欣的話道出了許多持卡消費者的心聲。她擁有不同銀行的5張信用卡,哪家銀行的卡刷卡消費積分高、禮品好就刷哪張。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xiàn)實卻很骨感”。李牧是招行信用卡的老客戶了,由于招行的積分沒有有效期,他幾年來一直沒兌換過。今年,消費金額滿10萬元了,卡內(nèi)有了5000多的積分,想想該能換點好東西了??傻骄W(wǎng)上一看,5000積分檔只能換些枕頭、保鮮盒、溫度計之類的小物件。家里不缺,換來有何意義?而他看中的一款iPad鍵盤套,市價幾百元,竟然需23800分,也就是說至少要消費47.6萬元才行?!斑@些東西一二年前根本要不了那么多積分?!崩钅猎捳Z中飽含著不滿與無奈。
記者在網(wǎng)上查閱了多家銀行的積分兌換物品表,情況類似。消費者真正能拿到的都是些不值錢的小物件,至于家用電器、電子產(chǎn)品等禮品,動輒需要幾十萬、上百萬元的消費,一般消費者根本兌換不到。
“用積分直接兌換禮品沒意思,還不如累積到南航里程中,出去玩時還可以用得著。”青青在刷卡換禮上選擇了相對實惠的路線。比起普通的信用卡,眼下與航空公司合作的聯(lián)名信用卡更為走俏。
不過,記者發(fā)現(xiàn),拿積分換航空里程,中間的限制也不少。據(jù)了解,各家銀行積分兌換航空里程的比例一般在14∶1至20∶1之間。以農(nóng)行的航空聯(lián)名卡為例子,每20積分方可兌換1個里程,但該行信用卡客服人員卻告訴記者,實際兌換卻并不按里程而是按兩地地面距離的公里數(shù)兌換積分,也就是說,所需積分遠超過20分/里程。
此外,不少已有過兌換申請經(jīng)驗的“刷卡族”表示,以積分兌換里程往往無法換到理想的航班,尤其是到了年底,一些熱門航線機票根本無法以積分換取。
積分累計有“潛規(guī)則”
面對“積分換禮”的條條框框,多數(shù)消費者不僅不能享受到真正實惠,還在不知不覺中成了“月光族”。
記者在交通銀行信用卡積分兌換網(wǎng)站看到,8300消費積分,僅可兌換一個ABS收納盒;而在招商銀行“信用卡積分計劃”頁面,記者查詢,僅7100積分便可兌換愛仕達(水壺+湯鍋+炒鍋)廚具三件套。不過,“積分達人”告訴記者,這并不一定意味著后者的“性價比”更高。
事實上,不同銀行對信用卡消費積分的比例各不相同。據(jù)了解,絕大多數(shù)銀行,如工、農(nóng)、中、建、交行等規(guī)定,消費一元錢即積1分的有效積分,而招行的積分比例為,單筆消費滿20元或2美元積一分。按照這個比例,交行信用卡消費8300元就可直接兌換收納盒,而招行的廚具三件套實際需要的消費金額則是142000元。
“陷阱”還不止如此。白領(lǐng)小王是個網(wǎng)購控,平時工作忙沒時間逛街,她的衣服、背包等日常用品幾乎都靠網(wǎng)購解決,平均每個月在淘寶的購物支出都能達到兩、三千元。“辛辛苦苦攢了一年,但積分只漲了幾百點,根本換不到什么禮品?!弊屑氁豢床虐l(fā)現(xiàn),網(wǎng)購根本不算積分。
據(jù)了解,刷卡不計積分的項目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就是使用信用卡本身產(chǎn)生的費用,這包括預借現(xiàn)金、銀行卡費用及其他各類依信用卡章程收取的費用如滯納金、超限費等;第二類是低扣率或零扣率的商戶消費,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chǎn)、汽車銷售、批發(fā)類交易、公立醫(yī)院、公立學校、政府服務、慈善和公共事業(yè)等;第三類則是銀行規(guī)定的其他不計積分的消費,這類多半由銀行自行制定規(guī)則。
日前,央行已發(fā)布《中國人民銀行關(guān)于切實做好銀行卡刷卡手續(xù)費標準調(diào)整實施工作的通知》,新的銀行卡刷卡消費手續(xù)費方案將于2013年2月25日起執(zhí)行。據(jù)悉,刷卡手續(xù)費收入本是一些商業(yè)銀行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費用的下調(diào)將直接沖擊銀行的信用卡業(yè)務盈利水平。此次調(diào)整后,銀行的營銷活動和積分禮品方面恐怕會進一步“縮水”。
理性消費莫入怪圈
雖然消費者對于會員卡的相關(guān)活動越來越不“買賬”,但各大商家的熱情還是絲毫不減,辦理會員卡的門檻也越來越低。以前,很多商家都要求顧客一次性購買一定數(shù)額以上的物品才有資格辦理會員卡,而如今不少商家給顧客辦理會員卡的要求已變成“只要進店消費即可辦理”,有的商家甚至只需填寫一份個人信息表就可辦理會員卡。
家庭理財顧問孫娜表示,商家通過“消費換積分、積分再換禮物”來刺激消費無可厚非。辦理會員卡的門檻越來越低,商家擁有的會員越來越多,雖然兌換到每位顧客手上的禮品價值不大,但所有會員兌換的禮品總值對商家來說已是一筆不小的數(shù)目。從這個角度上來說,商家與其把禮品總價值分攤到數(shù)目眾多的每位會員手上,不如相應提高會員卡辦理門檻或積分兌換門檻。在同等禮品總價值的情況下,能進行積分兌換的會員少一些,每份禮品的價值也能相應地大一些。此外,商家設置積分規(guī)則時也應從顧客角度出發(fā),顧客群中積分較集中區(qū)間的禮品應進行重點設置,禮品的設置也應注重實用性。
不過,孫娜認為值得提醒的是,消費者應對“積分換禮品”這一情況有清醒的認識,把換得的禮品當做“額外的收獲”來看待,不要為了能積累更多的積分而盲目消費,落入了為積分而消費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