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 歐洲初審法院14日維持歐盟委員會對全球信用卡巨頭Visa作出的1020萬歐元(約合1473萬美元)反壟斷處罰,認為其當年拒絕接納摩根士丹利成為會員有違歐盟反壟斷規(guī)定。
總部設在盧森堡的歐洲初審法院當天在一份判決書中駁回Visa提起的申訴,并維持了歐盟委員會2007年作出的處罰決定。
著名投行摩根士丹利1999年在英國成立摩根士丹利銀行,并于2000年申請加入Visa,以便在歐洲市場發(fā)行Visa信用卡,但遭拒絕。2000年4月,歐盟委員會在接到摩根士丹利投訴后發(fā)起反壟斷調(diào)查。
2006年9月,Visa與摩根士丹利達成和解,并接納后者為會員。摩根士丹利隨后撤銷了向歐盟委員會的投訴。但歐盟委員會仍決定對Visa持續(xù)近六年半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2007年10月,歐盟委員會認定,Visa拒不接納摩根士丹利成為其會員,導致后者無法向歐盟各國商業(yè)機構提供Visa卡結算服務,這一行為構成了限制性商業(yè)做法,有違歐盟反壟斷規(guī)定,并對Visa處以1020萬歐元罰款。
Visa當月向歐洲初審法院提起申訴,請求推翻歐盟委員會的處罰決定。
按照歐盟法律程序,Visa仍有權在接下來的三個月時間里,就歐洲初審法院判決所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向同樣設在盧森堡的歐盟最高司法機構歐盟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