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銀行信用卡賬單分期付款條款細則
東亞銀行信用卡賬單分期付款條款細則
1、申請流程
(1)撥打400-8888-338按*9轉人工申請。
(2)告知客服專員您期望申請的期數(shù)。
(3)經審核后,客服專員將即時告知您申請結果。
(4)申請成功后,本期只需償還賬單分期以外的金額,分期金額將顯示于下月賬單中。
2、手續(xù)費(每月攤還)。
3、申請賬單分期的最低金額為 500元,下列交易金額不可申請賬單分期:
(1)取現(xiàn)交易、轉賬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及各項費用(如年費、利息、滯納金、超限費及其他信用卡收費);
(2)其他本行規(guī)定的內容。
4、本期賬單日次日至最后還款日前兩個工作日之間您可申請辦理賬單分期業(yè)務。如您的本期賬單日為4月5日,最后還款日為4月23日,則申請日期為4月6日至4月21日(若該日為工作日)。
5、成功申請后,您的每月賬單中會有一筆分期付款的賬務記錄,這就是您申請賬單分期成功后每月需要償還的單期金額。
6、本業(yè)務僅限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狀況良好、卡片狀態(tài)正常的主卡持卡人辦理,如消費交易產生的卡片為掛失等不正常狀態(tài)則不能參與本業(yè)務;附屬卡、商務卡不參與本業(yè)務。
7、持卡人成功申請賬單分期業(yè)務后,不能對已分期的金額和期數(shù)進行更改,不能對未償付的分期余額再次申請分期付款。
8、持卡人成功申請賬單分期業(yè)務后,原消費金額所占額度將被轉為分期未還本金繼續(xù)凍結其額度,凍結額度會根據(jù)持卡人每期的還款金額而逐期減少,直至持卡人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償所有分期余額。
9、持卡人若按期繳付信用卡賬款后仍有多余款項時,該款項將被視為溢繳款,不會提前清償分期的本金部分。
10、持卡人的信用卡已至有效期并獲得卡片續(xù)期,賬單分期業(yè)務不因此而終止,將自動轉入新續(xù)卡片;持卡人若卡片到期不再續(xù)卡,分期付款未還欠款將在卡片到期的下一期賬單一次性全額下賬,持卡人須全額清償。
11、持卡人在還款期內需要注銷卡片,分期付款未還欠款須先予以清償。
12、提前還款
持卡人若要對已分攤的賬單分期付款交易提前清償未償付的分期余額,需致電本行信用卡客戶服務電話進行申請。經本行核準后方可提前還款,本行并收取所有分期手續(xù)費。
13、退貨處理
(1)若持卡人與商戶間發(fā)生退換貨等退款情形,但未致電本行信用卡客戶服務電話申請取消賬單分期交易,則已成功辦理的賬單分期交易不予取消,繼續(xù)進行;
(2)若持卡人與商戶間發(fā)生退換貨等退款情形,并致電本行信用卡客戶服務電話對已成功辦理的賬單分期交易申請取消時,則按以下方式處理:
A、對尚未分攤的賬單分期交易進行取消時,視同為撤銷此次賬單分期;
B、對已分攤的賬單分期交易進行取消時,視同為提前還款,本行收取所有分期手續(xù)費。
14、本行將在其認為合適的情況下認定持卡人的賬戶不再適合進行賬單分期付款業(yè)務,持卡人的未付分期余額則全部為到期應付,該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持卡人或本行取消、凍結、終止,或已經過有效期或不被續(xù)期(或有關通知已經發(fā)出);
(2)持卡人未能按期繳付任何未付金額或信用卡賬戶中的任何其他結欠款項;
(3)持卡人違反了東亞中國信用卡的領用合約或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規(guī)定;
(4)持卡人已經破產或身故;
(5)本行認為任何可能導致持卡人無法或不履行其在此條款及細則或領用合約下的責任事件已經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
15、本行保留任何時間及在其認為適當情況下修改本條款及細則及終止本業(yè)務的權利,并通過本行認為合適的任何方式將此等修改通知持卡人。如因為詮釋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爭議,本行的決定具有約束力并成為最終決定。